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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12月23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李连成)12月22日,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暂停市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过对岁末年初气象条件分析预判,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出行,自12月23日(星期五)起,该市主城区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等实际情况提前一周予以通告明确,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关键词: 尾号限行 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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