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银监罚决字〔2018〕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
决定书显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主要负责人为薛春涛,该支行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其中,张加皓、田小伟、马玉洁对该支行违规发放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季宏、顾晓静对该支行违规发放贷款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行为负管理责任。
南通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作出??钊嗣癖?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张加皓、田小伟、马玉洁作出警告;对季宏作出警告,??钊嗣癖?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顾晓静作出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年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