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车驾管便民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石家庄市自2018年1月8日起,取消“9座以下(含)非营运小型客车(进口车除外)辖区内转移登记核对档案业务”。办理此项业务的车管一分所、二分所和全市所有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均不再核对机动车档案。
需要提醒广大机动车所有人的是,为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除车管一分所、二分所以外,可就近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此项业务。
关键词: 石家庄 辖区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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