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保监局发布“黑保监罚字〔2018〕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黑龙江保监局经检查发现,太平财险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资料未如实反映业务事项的问题。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丁慧萍对此承担直接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相关规定,黑龙江保监局责令其改正,并决定给予罚款35万元;决定给予丁慧萍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关键词: 齐齐哈尔 太平 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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