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2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遵义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遵银监罚决字〔2018〕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殷泓渊,该分行违规通过以贷收贷、发放新贷款承接掩盖不良贷款。
遵义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8月16日。
关键词: 遵义 不良贷款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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