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淮安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淮银监罚决字〔2018〕2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主要负责人为陈红红,该支行存在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淮安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8月13日。
关键词: 清河 淮安 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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