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8项费用10月1日起不用交了
17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对外公布,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吴涛)
关键词: 好消息 费用 不用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本网法律顾问:刘鹏
投诉联系:51 46 76 11 [email protected]
廊坊生活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201651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