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邢台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作为全省设区市中首部规范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落实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部署要求,回应人民群众传承传统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期盼的重要法治举措,对于将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记者齐彦红)
关键词: 邢台市 立法保护 传统村落 留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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